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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愛會會籍
友愛會有兩種會籍:監獄探訪員和筆友。你可以同時申請兩種會籍,或只申請其中一種。

監獄探訪員
每 位監獄探訪員都需要向懲教署申請一張「監獄探訪員證」以便獲准進入香港任何一個監獄作開放式的囚犯探訪。發出此証前,有關當局基於保安理由會向閣下進行調 查,事實上他們對於其他在獄中工作的職員進行的調查也是一樣的。 申請成為監獄探訪員並無特別資格規定,只要你自問成熟及有做個好朋友的能力即可。首先你要填寫一份會籍申請表及一份授權警務處向懲教署提供你個人犯罪記錄 的表格. 當我們的執行委員會接受你的申請後,我們會協助你申請監獄探訪員證。

填寫表格指引
(i) 請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填寫。

(ii) 可用中英文填寫。

(iii) 此表格各部份均需填寫,任何部份不適用,應填上「NIL」。

(iv) 填寫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時務請小心書寫清楚、應寫正確英文及詳細地址。

若 有「無讀書」或「失業」情況,也應填報。 填寫好表格後,請盡快交回本會。基於保安理由,你的身分證資料會被送政府警察科審閱。整個申請過程需要二至三個月。你的申請一經批准,監獄探訪員證會馬上 寄給你。 有時,懲教署會要求你打手指模印,但這並不常發生。 在極罕有情況下,懲教署也會拒絕簽發通行証,但他們無須通知我們或說明懲教署拒絕發証的理由。若發生此情況,我們深表遺憾,但幸好這種情形並不常出現。

當你收到通行證後,請致電本會辦事處(24933104),我們會安排有經驗的會員陪同閣下探訪,直至閣下有信心單獨前往為止。

筆友
作為筆友,你無需申請監獄探訪員證,當我們的執行委員接受你的會籍申請後,我們需要把你的香港身份證號碼遞交懲教署作保安檢查,調查你是否有刑事紀錄。如 無刑事紀錄,應可成為筆友會員。請參閱本頁第三節有關做筆友須注意事項。

會費
本會每年會費,監獄探訪員或筆友都一律為:港幣佰元正。請注意,會籍和年有效期是以每年十月一日至明年九月三十日為限,而不是以閣下入會時的日期起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