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的環境

上訴人
任何人一經裁定有罪且被判刑後都有權上訴,等候上訴期間,該人稱為上訴人。上訴人可就定罪提出上訴,或就判刑提出上訴。由於上訴人已被法院裁定有罪,因此均被視作囚犯。

還押者和上訴人通常被關禁在荔枝角收押所(男犯人)、壁屋懲教所(男少年犯及男童犯)、大欖女懲教所(女犯人)及大潭峽懲教所(女少年犯及女童犯)。

入獄的頭一天
自由的大門突然關上,你不能再打電話通知朋友你無法依 時赴約、不能去洗衣店取回衣物、不能去交租。一切都受人控制,連你口袋裡的東西都不例外。你突然發現自己一無所有。犯人進入新院所時會獲發給一本小冊子, 內載有關監獄生活、規則和犯人權利等資料,犯人被關在稱為「新人組」的地方約一星期,在這裡他們須學習有關監獄的情況,及獄中的各種規定等。過了這個星 期,他們會獲分配一份工作,假如囚犯是年青犯人,則每天有一段學習的時間。頭一次入獄的犯人稱為「白手」(Star),白手會和多次入獄的「黑手」隔離。

有關囚犯的工作和教育情況的資料載於第五節「懲教署」。

減刑
被判刑超過三十天的囚犯假如行為良好,刑期會自動減去三分之一,但被判終身監禁者則不在此列。

囚犯若犯規會怎樣?
囚犯如犯規的話,將被懲教職員「寫報告」,之後由監督進行調查,並決定是否處分及如何處分。其中一些處分方法如下:喪失權利、失去收入、單獨囚禁或不獲減刑。

有人把受刑法制裁的經歷形容為「降低身份地位的儀式」。犯人受到的對待,就有如他已不再是個可被接受的人一樣。我們的職責在於使囚犯知道他仍然可被接受 (儘管他的罪行或許是我們完全不可接受的),起碼我們可以接受他,而我們代表了社會的一部分人。我們關懷他、樂於與他交朋友。在獄中我們會遇上有趣的諸色 人等,很多時與他們談天都是饒有趣味,引人入勝的。我們探訪的人當中常有許多令我們喜歡、欣賞以至尊敬之處。我們會碰上不少有深度的人,他們都有追求探索 的心,對於自己的過去和目前的掙扎,都表現得很坦率。探訪工作無疑十分累人,因為需要全力貫注和很細心,但通常都是使人愉快的。探監者常常表示,他們在與 囚犯交往中所得的,可能比囚犯還要多。探監可以是既愉快又有趣的經歷,既使人心頭溫暖又難能可貴。當你的朋友把內心深處的感受拿出來與你分享時,他好比把 自己當成一份禮物奉獻給你一一請你好好珍惜這份禮物。